第三:委身心志

第三:委身心志

第三条:委身心志(参考基督徒的信仰生活三章:加入信徒团契「教会」、二十一章:基督的身体)

我立志委身在地方教会的属灵家庭中及参与灵修小组共同追求,成为家中的一分子,尽上成员的责任,在属灵成长上彼此看顾、彼此负责。我愿意真实委身在教会中,生根建造,忠实地参加聚会不故意缺席,不游荡在各教会间做游民。我愿意学习过教会群体生活,有一样的话、一样的心、一样的意并结出一样的果子。

「你们就要意念相同,爱心相同,有一样的心思,有一样的意念,使我的喜乐可以满足。」(腓二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