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:相爱心志

第八:相爱心志

第八条:相爱心志(参考基督徒的信仰生活二十二章:爱神、二十三章:爱弟兄)

我立志在教会中与兄弟姊妹相交,无论其身份背景、言行举止、目前光景皆愿意接纳、相顾、彼此激发爱心、勉励行善。我愿意弃绝一切耳语传言,不批评、不论断,在爱与光明中相交。

「你们要彼此相爱,像我爱你们一样;这就是我的命令」(约十五12)

「所以,你们要彼此接纳,如同基督接纳你们一样,使荣耀归与神。」(罗十五7)

「免得身上分门别类,总要肢体彼此相顾。」(林前十二2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