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辑 第十篇、行神迹是自自然然的
读经:马可福音十六章十七至十八节,诗篇七十二篇十八节。
马可福音十六章十七至十八节,是我们的主对十一个门徒所说的话,祂说:『信的人必有神迹随着他们;就是奉我的名赶鬼;说新方言;手能拿蛇;若喝了什么毒物,也必不受害;手按病人,病人就必好了』。这两节圣经说到行神迹的问题。我们对于这两节圣经到底怎么看法呢?
壹
在这里,有一件事我们要注意的,就是神的话没有一个部分是可以给人表演的,也没有一个人能表演得来。不只马可福音十六章这两节圣经的话人表演不来,任何的圣经节所说的话人都表演不来。神肯听以利亚在迦密山上的祷告,降下火来,证明只有耶和华是神,巴力不是神(王上十八30~39)。神肯借着神迹来证明祂的自己,来证明祂是神,但是神不肯让人拿神迹来表演。有的人想把马可福音十六章这两节圣经拿来表演,但是神不理他们,神让他们失败。你不能说他们不相信马可福音十六章的话,他们是信,但是,神不替他们表白,神不替他们证明。因为神是神,祂只肯作祂自己所要作的,祂不肯照着人的意思来作。
贰
我们要记得一个属灵的原则,就是信心是最自然的东西,信心是不必花力气的。有的基督徒,当他对于信心还不够认识的时候,他的祷告要得着神的答应,是很吃力的。他每一次要得着神的答应,就得把许多信心摆进去,就得把很重很重的信心摆进去,差不多他要喊说:『我在这里信呀!我在这里信呀!』祷告虽然得着了答应,但是他信得够累了。等到他有了够多的学习之后,他也祷告,也相信,神也听他的祷告,但是,用不着他那么花力气了。他就是那样自自然然的祷告,神也自自然然的答应他。已往他出力的信,信到他的心好像都要裂了;他要信,但是不能信,信不出来,他信都信得累了。现在他的信是自自然然的信,是不花力气的信了。
叁
信心是自自然然的,神迹也是自自然然的。行神迹的人,从来不觉得他是在那里行神迹。行神迹,在信神的人看来,是平常的事。离神远的人才觉得这是希奇的事。凡是活在神面前的人,和神近的人,就不觉得行神迹是什么希奇的事。
弟兄姊妹,你总读过以色列人过红海的故事吧!我们第一次读到这个故事,觉得十分惊奇,那么多的人走过红海,真是一件了不得的事!可是我们看那些以色列人当时怎样,圣经里并没有记载说,他们在红海这一边的时候,大声呼喊说:『多么希奇呀,海水要分开了』,或者说:『看呀,这真是神迹呀!』他们是到了红海那一边的时候去作诗,到了红海那一边的时候去唱歌;当他们回头看的时候,才觉得这是一个大神迹。今天信主的人也是这样。当神在他们身上行神迹的时候,他们并不觉得这是神迹。当他们回头去看的时候,他们才觉得这是神迹。弟兄姊妹,你想想看,许多次你生病,神医治你,你当时觉得有大的事情发生么?没有。许多次你碰着难处,得着神的解脱,你当时觉得有大的事情发生么?也没有。乃是当你回头去看的时候,才觉得有大的事情发生过──就连这个回头看也是很自然的,不是故意的一直回头去看。
有的人把马可福音十六章十七至第十八节的话领会错了,因为他们站在人的一边来看这两节圣经,所以觉得这些事很特别。但是,弟兄姊妹,你一想到神,就一点不觉得特别。这些事与以色列人过红海的事比较,那是很小的事。这是不是说,信主的人天天喝毒物喝不死?不,人如果故意去喝毒物,那就必定要死。这乃是说,你如果认识神是怎样的神,你如果认识神的大能,那你就能看见,神有什么事不能作呢?神迹并不是人用多少力气去信出来的,神迹乃是神大能的彰显。神是独行奇事的神,神自己动手的时候就有神迹。神动手的时候,你一点不觉得行神迹是为难的。今天人的难处,就是人对于神迹奇事是在离神很远的地方来看,所以神迹奇事就是了不得的事。可是,亲近神的人要看见,神迹奇事在神的家里是很自然的事。
从前有一个女孩子,她的家住在海边,是打鱼过日子的。后来她出嫁了,嫁给一个住在山里的人。住在山里的人因为交通不便,物资缺乏,所以生活很困苦。有一天,她的公公气得很,他说这一个媳妇不知道省俭,是一个败家的媳妇,因为一个海螃蟹的壳子,三天就被她吃完了。他气忿忿的去找亲家说话。他的亲家留他吃饭,饭桌上摆了许许多多的海螃蟹。等一等看看他们的天井里,海螃蟹的壳子不知道堆了多少。他想不必说了,回家去吧。许多人看神迹就像这个山里的公公看海螃蟹。他们也许十年才经历一次,也许三十年才经历一次,所以把神迹看作希罕的事。但是,活在神的面前,神迹是平常的事,神的手是神迹的来源,神是一直在那里施行神迹。
肆
所以神迹不必我们花力气去作出来。神的大能从我们身上显出来,就有神迹。保罗那一次被毒蛇咬了,他把蛇甩到火里去(徒二八3~5)。你看保罗那一天的神迹是怎么行出来的。他并没有对米利大岛上的人说:『你们来,我要行一个大神迹给你们看』。他就是简简单单的把蛇甩到火里去了。他一点没有鼓吹。不认识神的人才在那里鼓吹神迹,真认识神的人就不鼓吹神迹(当然,这并不是说,不鼓吹神迹的人就是认识神的人。有人不相信神,自然也不相信神迹)。认识神的人绝不鼓吹神迹,因为神迹在他身上是自自然然的事。弟兄姊妹,当你祷告得着答应的时候,你如果觉得你作了一件了不得的事,那就证明你的信心幼稚得很。如果你真是相信神的能力,那就不知不觉的得着神听你的祷告,不知不觉的神给你行了一个神迹。在那种情形之下,神迹实在自然得很,一点不觉得吃力,一点没有希奇。
我们必须记得,神迹是在我们不觉得的时候行出来的。如果我们觉得是在那里行神迹,就不成功。换句话说,我们立志行神迹的时候,神迹离开我们很远,好像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那样,但是,当我们活在神面前的时候,当我们能信神的时候,不知不觉就有神迹。像保罗那一次不被毒蛇咬伤的神迹,是他在不知不觉中行出来的。如果人家要他再来一次,他就不能。如果人家要我们也学保罗那样来一次,我们也不能。我们不能效法别人的事,我们也不能重演自己所经历的事。我们在这里是摸着基督徒经历中一个重要的原则。在我们基督徒的经历中,神听我们的祷告,神替我们行神迹,有一个根本的原则,就是不知不觉,就是自自然然。起先,我们觉得自己多有力量,我们觉得我们有了不得的信心,但是,当我们有一点学习,有一点进步的时候,就不那么觉得了。你也不知道你怎么信的,你就是这样交在神的手中,事情就是这样出来了。
伍
在保罗身上,有许多神迹奇事发生,但保罗说他自己是『又软弱,又惧怕,又甚战兢』(林前二3)。神肯借着人作工,但是神不肯叫人觉得他自己能作什么。不认识神的人,才在那里说他能作这一个,说他能作那一个。真认识神的人,就要说,我不知道我能作什么。一个真能被神所用的人,他不觉得他能作这个,他不觉得他能作那个,他作了就是作了而已。哦,感谢神,神的能力是大到一个地步,什么事情都是祂自己作,不必我们作。我们越作基督徒越简单。凡作得复杂的人,有毛病。我们越过越认识神,越过越简单,就是这样,连相信都没有从前那么花力气。我们活在神面前,一天过一天,越过越简单,就叫我们真能从心里说:『是神,不是我们』。弟兄姊妹,你如果真正认识神,神的作为在你身上就都是自自然然的。
马可福音十六章十七至十八节,是我们的主对十一个门徒所说的话,祂说:『信的人必有神迹随着他们;就是奉我的名赶鬼;说新方言;手能拿蛇;若喝了什么毒物,也必不受害;手按病人,病人就必好了』。这两节圣经说到行神迹的问题。我们对于这两节圣经到底怎么看法呢?
壹
在这里,有一件事我们要注意的,就是神的话没有一个部分是可以给人表演的,也没有一个人能表演得来。不只马可福音十六章这两节圣经的话人表演不来,任何的圣经节所说的话人都表演不来。神肯听以利亚在迦密山上的祷告,降下火来,证明只有耶和华是神,巴力不是神(王上十八30~39)。神肯借着神迹来证明祂的自己,来证明祂是神,但是神不肯让人拿神迹来表演。有的人想把马可福音十六章这两节圣经拿来表演,但是神不理他们,神让他们失败。你不能说他们不相信马可福音十六章的话,他们是信,但是,神不替他们表白,神不替他们证明。因为神是神,祂只肯作祂自己所要作的,祂不肯照着人的意思来作。
贰
我们要记得一个属灵的原则,就是信心是最自然的东西,信心是不必花力气的。有的基督徒,当他对于信心还不够认识的时候,他的祷告要得着神的答应,是很吃力的。他每一次要得着神的答应,就得把许多信心摆进去,就得把很重很重的信心摆进去,差不多他要喊说:『我在这里信呀!我在这里信呀!』祷告虽然得着了答应,但是他信得够累了。等到他有了够多的学习之后,他也祷告,也相信,神也听他的祷告,但是,用不着他那么花力气了。他就是那样自自然然的祷告,神也自自然然的答应他。已往他出力的信,信到他的心好像都要裂了;他要信,但是不能信,信不出来,他信都信得累了。现在他的信是自自然然的信,是不花力气的信了。
叁
信心是自自然然的,神迹也是自自然然的。行神迹的人,从来不觉得他是在那里行神迹。行神迹,在信神的人看来,是平常的事。离神远的人才觉得这是希奇的事。凡是活在神面前的人,和神近的人,就不觉得行神迹是什么希奇的事。
弟兄姊妹,你总读过以色列人过红海的故事吧!我们第一次读到这个故事,觉得十分惊奇,那么多的人走过红海,真是一件了不得的事!可是我们看那些以色列人当时怎样,圣经里并没有记载说,他们在红海这一边的时候,大声呼喊说:『多么希奇呀,海水要分开了』,或者说:『看呀,这真是神迹呀!』他们是到了红海那一边的时候去作诗,到了红海那一边的时候去唱歌;当他们回头看的时候,才觉得这是一个大神迹。今天信主的人也是这样。当神在他们身上行神迹的时候,他们并不觉得这是神迹。当他们回头去看的时候,他们才觉得这是神迹。弟兄姊妹,你想想看,许多次你生病,神医治你,你当时觉得有大的事情发生么?没有。许多次你碰着难处,得着神的解脱,你当时觉得有大的事情发生么?也没有。乃是当你回头去看的时候,才觉得有大的事情发生过──就连这个回头看也是很自然的,不是故意的一直回头去看。
有的人把马可福音十六章十七至第十八节的话领会错了,因为他们站在人的一边来看这两节圣经,所以觉得这些事很特别。但是,弟兄姊妹,你一想到神,就一点不觉得特别。这些事与以色列人过红海的事比较,那是很小的事。这是不是说,信主的人天天喝毒物喝不死?不,人如果故意去喝毒物,那就必定要死。这乃是说,你如果认识神是怎样的神,你如果认识神的大能,那你就能看见,神有什么事不能作呢?神迹并不是人用多少力气去信出来的,神迹乃是神大能的彰显。神是独行奇事的神,神自己动手的时候就有神迹。神动手的时候,你一点不觉得行神迹是为难的。今天人的难处,就是人对于神迹奇事是在离神很远的地方来看,所以神迹奇事就是了不得的事。可是,亲近神的人要看见,神迹奇事在神的家里是很自然的事。
从前有一个女孩子,她的家住在海边,是打鱼过日子的。后来她出嫁了,嫁给一个住在山里的人。住在山里的人因为交通不便,物资缺乏,所以生活很困苦。有一天,她的公公气得很,他说这一个媳妇不知道省俭,是一个败家的媳妇,因为一个海螃蟹的壳子,三天就被她吃完了。他气忿忿的去找亲家说话。他的亲家留他吃饭,饭桌上摆了许许多多的海螃蟹。等一等看看他们的天井里,海螃蟹的壳子不知道堆了多少。他想不必说了,回家去吧。许多人看神迹就像这个山里的公公看海螃蟹。他们也许十年才经历一次,也许三十年才经历一次,所以把神迹看作希罕的事。但是,活在神的面前,神迹是平常的事,神的手是神迹的来源,神是一直在那里施行神迹。
肆
所以神迹不必我们花力气去作出来。神的大能从我们身上显出来,就有神迹。保罗那一次被毒蛇咬了,他把蛇甩到火里去(徒二八3~5)。你看保罗那一天的神迹是怎么行出来的。他并没有对米利大岛上的人说:『你们来,我要行一个大神迹给你们看』。他就是简简单单的把蛇甩到火里去了。他一点没有鼓吹。不认识神的人才在那里鼓吹神迹,真认识神的人就不鼓吹神迹(当然,这并不是说,不鼓吹神迹的人就是认识神的人。有人不相信神,自然也不相信神迹)。认识神的人绝不鼓吹神迹,因为神迹在他身上是自自然然的事。弟兄姊妹,当你祷告得着答应的时候,你如果觉得你作了一件了不得的事,那就证明你的信心幼稚得很。如果你真是相信神的能力,那就不知不觉的得着神听你的祷告,不知不觉的神给你行了一个神迹。在那种情形之下,神迹实在自然得很,一点不觉得吃力,一点没有希奇。
我们必须记得,神迹是在我们不觉得的时候行出来的。如果我们觉得是在那里行神迹,就不成功。换句话说,我们立志行神迹的时候,神迹离开我们很远,好像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那样,但是,当我们活在神面前的时候,当我们能信神的时候,不知不觉就有神迹。像保罗那一次不被毒蛇咬伤的神迹,是他在不知不觉中行出来的。如果人家要他再来一次,他就不能。如果人家要我们也学保罗那样来一次,我们也不能。我们不能效法别人的事,我们也不能重演自己所经历的事。我们在这里是摸着基督徒经历中一个重要的原则。在我们基督徒的经历中,神听我们的祷告,神替我们行神迹,有一个根本的原则,就是不知不觉,就是自自然然。起先,我们觉得自己多有力量,我们觉得我们有了不得的信心,但是,当我们有一点学习,有一点进步的时候,就不那么觉得了。你也不知道你怎么信的,你就是这样交在神的手中,事情就是这样出来了。
伍
在保罗身上,有许多神迹奇事发生,但保罗说他自己是『又软弱,又惧怕,又甚战兢』(林前二3)。神肯借着人作工,但是神不肯叫人觉得他自己能作什么。不认识神的人,才在那里说他能作这一个,说他能作那一个。真认识神的人,就要说,我不知道我能作什么。一个真能被神所用的人,他不觉得他能作这个,他不觉得他能作那个,他作了就是作了而已。哦,感谢神,神的能力是大到一个地步,什么事情都是祂自己作,不必我们作。我们越作基督徒越简单。凡作得复杂的人,有毛病。我们越过越认识神,越过越简单,就是这样,连相信都没有从前那么花力气。我们活在神面前,一天过一天,越过越简单,就叫我们真能从心里说:『是神,不是我们』。弟兄姊妹,你如果真正认识神,神的作为在你身上就都是自自然然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