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使徒的权利与福音的使命(林前九1-12)| 陈詠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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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C3灵修

5月27日(周一)灵修进度

 

【真心话】21使徒的权利与福音的使命(林前九1-12)

 

【经文】哥林多前书九章1-12节

 

我不是自由的吗?我不是使徒吗?我不是见过我们的主耶稣吗?你们不是我在主里面所做之工吗? 2 假若在别人,我不是使徒,在你们,我总是使徒,因为你们在主里正是我作使徒的印证。 3 我对那盘问我的人就是这样分诉: 4 难道我们没有权柄靠福音吃喝吗? 5 难道我们没有权柄娶信主的姊妹为妻,带着一同往来,彷佛其余的使徒和主的弟兄并矶法一样吗? 6 独有我与巴拿巴没有权柄不做工吗? 7 有谁当兵自备粮饷呢?有谁栽葡萄园不吃园里的果子呢?有谁牧养牛羊不吃牛羊的奶呢? 8 我说这话,岂是照人的意见;律法不也是这样说吗? 9 就如摩西的律法记着说:「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,不可笼住它的嘴。」难道神所挂念的是牛吗? 10 不全是为我们说的吗?分明是为我们说的。因为耕种的当存着指望去耕种;打场的也当存得粮的指望去打场。 11 我们若把属灵的种子撒在你们中间,就是从你们收割奉养肉身之物,这还算大事吗? 12 若别人在你们身上有这权柄,何况我们呢?然而,我们没有用过这权柄,倒凡事忍受,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。

 

【中心节】若别人在你们身上有这权柄,何况我们呢?然而,我们没有用过这权柄,倒凡事忍受,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。(林前九12)

 

【引言】在这段经文中,保罗为自己作为使徒的权利辩护,尤其是他有权依靠福音养生的权利。尽管如此,保罗选择不使用这些权利,以免福音的传播受到阻碍。他的做法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教训:在追求权利与个人利益时,应优先考虑福音的传播与他人的益处。

  

一、使徒的身份与权利(1-6节)

二、属灵工人的报酬(第7-10节)

三、放弃权利的选择(第11-12节)

  

建立属灵蒙福的好习惯:

1.“会前签到,会后点赞”——赞赏流量

2.“会前读经,会后交通”——灵修前在C3小家中读经、祷读中心节、敬拜和祷告;灵修后,以“神、人、我”分享灵修得着(请勿讲道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