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9撇下一切,得著永生的榮耀(馬太福音 19:16–30)|陳詠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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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1日(週三)靈修進度

 

【道與生命】39撇下一切,得著永生的榮耀(馬太福音 19:16–30)

 

【經文】16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:「夫子(有古卷作「良善的夫子」),我該作什麼善事,才能得永生?」17耶穌對他說:「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?只有一位是善的(有古卷作「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?除了神以外,沒有一個良善的」)。你若要進入永生,就當遵守誡命。」18他說:「什麼誡命?」耶穌說:「就是不可殺人,不可姦淫,不可偷盜,不可作假見證,19當孝敬父母,又當愛人如己。」20那少年人說:「這一切我都遵守了,還缺少什麼呢?」21耶穌說:「你若願意作完全人,可去變賣你所有的,分給窮人,就必有財寶在天上,你還要來跟從我。」22那少年人聽見這話,就憂憂愁愁地走了,因為他的產業很多。23耶穌對門徒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:財主進天國是難的。24我又告訴你們:駱駝穿過針的眼,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!」25門徒聽見這話,就希奇得很,說:「這樣誰能得救呢?」26耶穌看著他們說:「在人這是不能的,在神凡事都能。」27彼得就對他說:「看哪,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,將來我們要得什麼呢?」28耶穌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:你們這跟從我的人,到復興的時候,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,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,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。29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、姐妹、父親、母親(有古卷添「妻子」)、兒女、田地的,必要得著百倍,並且承受永生。30然而,有許多在前的,將要在後;在後的,將要在前。」(馬太福音 19:16–30)

 

【中心節】「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、姐妹、父親、母親、兒女、田地的,必要得著百倍,並且承受永生。」(馬太福音 19:29)

 

【引言】撇下不是損失,是得著的開始

 

少年財主的故事觸動我們內心最真實的掙扎:我是否願意為跟隨主而放下最珍貴的東西?耶穌指出,真正的完全是「舍己、撇下一切、來跟從我」。不是律法的遵行讓人得救,而是對主的順服與委身。慕安德烈說:「我們所放下的一切,神必在今生賜下百倍,並在來世賜下永恆的榮耀。」願我們在跟隨的路上,帶著永恆眼光,放下屬地的攔阻,得著屬天的榮耀。

 

【C3靈修信息內容】

 

第一單元:【翻轉生命時刻】39「我們所放下的一切,神必在今生賜下百倍,並在來世賜下永恆的榮耀。」

第二單元:【詩歌心語】39 你是我一切的一切—— 撇下屬地,為要得著屬天

第三單元:【道與生命】39撇下一切,得著永生的榮耀(馬太福音 19:16–30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第一大綱:律法的遵守不能成就永生(19:16–20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第二大綱:捨棄一切,是跟隨主的門檻(19:21–24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第三大綱:撇下為主的,必得百倍的應許(19:25–30)

第四單元:【恩膏敬拜禱告文】

 

【屬靈蒙福好習慣】

1.「會前讀經,會後交通」——靈修前在小家讀經、禱讀中心節、合流禱告;靈修後,以「神、人、我」分享靈修得著(請不要講道)。
2.「留言、點贊、轉發靈修信息」,到YouTube靈修信息點贊、留言,播放1分鐘後,再轉發到LINE或Facebook等,用自己的指尖點亮福音的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