门训交通
第二章 认罪悔改
读经:
「神就是光,在他毫无黑暗.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,又报给你们的信息。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,却仍在黑暗里行,就是说谎话,不行真理了。我们若在光明中行,如同神在光明中,就彼此相交,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。我们若说自己无罪,便是自欺,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。我们若认自己的罪,神是信实的、是公义的,必要赦免我们的罪,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。」(约壹一5-9)
壹、信徒对罪的认识
罪的定义:凡人在思想、言语、行为上,不合神明显旨意的,即是罪。罪是一种人意志正面的活动,而并非是因人的性格之限制或欠缺,是人道德上的邪恶,即违背神道德律的举动。罗马书论到罪的定义是人「亏缺了(未达到)神的荣耀」。主耶稣为神道德律定下一个清楚的标准是『尽心、尽性、尽意,爱主你的神,其次也相仿,就是爱人如己。』(太二十二37-40)可见律法的总结就是完全的爱,爱神和爱人是信徒行事为人的准则。」(罗十三8-10)
初信的信徒,大多是从世上的道德标准,来看自己是否犯罪,这是在他良心所认知的范围,当他的属灵生命和真理的认识增长时,他就能在属灵光照下,从神善良纯全的旨意来衡量罪的行为。从属灵的经历上,信徒若生活在追求全然成圣的道路。认罪必定是一生中每一天会遇见的事;因此,有属灵的圣徒说:「我们认罪要认到天堂门口」。
神给基督徒一个明确的标竿,就是效法耶稣基督的榜样。保罗劝勉信徒要「效法他,像他效法基督。」(林前十一1)因此,每位信徒要竭力地效法主耶稣基督,和属灵信徒的行为,使自己达到身体、灵魂全然成圣。
关于信徒认罪的实行,基本原则是按自己对真理的认识、良心的判断,及圣灵的光照而行,不要过头,也不要不及。如此,才不致落入良心不安及良心麻木中。
贰、得救以后若犯罪的问题
我们知道基督徒是不应该犯罪的,是断乎不可仍在罪中活着的,那么,基督徒能不能不犯罪呢?能!基督徒能不犯罪,因为在我们里面有神的生命。这个生命是不犯罪的,这个生命是不能容让一点罪的;神如何圣洁,这个生命也如何圣洁。这个生命在我们里面,叫我们对于罪有特别敏锐的感觉;如果我们立志作主的门徒,照着这个生命的感觉,靠着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,必能脱离罪性的捆绑,如果我们活在这个生命的里面,我们就能不犯罪。
一、 信徒有无犯罪的可能
基督徒也有犯罪的可能,因为我们还在肉身之中,而且行走在这弯曲悖谬、邪淫恶欲、醉酒荒宴的世代中。(彼前四3)如果不是与敬虔追求的信徒一同追求主,专心敬畏神,遵行神旨意,随从圣灵而行,活在与主相交的生命里,就随时随地有犯罪的可能。因为,基督徒的生命正常,主要是靠每时每刻住在主里面,因为主耶稣说:「我是葡萄树,你们是枝子;常在我里面的,我也常在他里面,这人就多结果子;因为离了我,你们就不能做什么。」(约十五5)加拉太书六章一节说:「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……」,约翰一书第二章一节说:「我小子们哪……若有人犯罪,……」可见基督徒们仍有「偶然被过犯所胜」的可能,仍有犯罪的可能。约翰一书第一章八节有话说:「我们若说自己无罪,便是自欺。」十节又说:「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,便是以神为说谎的。」所以,在经历上,基督徒是有不幸犯罪的事。
二、 犯罪的后果
信徒偶而犯罪是可能的,但只要悔改、认罪必能蒙神赦免。可是,犯罪必有其后果:
第一,在今生要受痛苦。得救以后若再犯罪,必定要吃罪的后果。像哥林多前书第五章所说的,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旦,败坏他的肉体,这是一个很大的痛苦;许多基督徒生病,就是因犯罪不悔改受神管教的结果。(林前十一29-30)有的罪犯了以后,你若悔改、认罪,神虽肯赦免你,血虽能洗净,但是罪的后果却无法避免。例如,大卫娶了乌利亚的妻子,虽然耶和华除掉了他的罪,可是刀剑必永不离开他的家。(撒下十二9-13)
第二,在末世接受审判。如果基督徒犯了罪,在今生没有对付好,那么到了来世,还得去受对付。主再来的时候,「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。」(太十六27)保罗说,「因为我们众人,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,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,或善或恶受报。」(林后五10)
第三,还有比上面更不好的结果有两方面,叫撒旦因此有亵渎神的机会,使神的名受到羞辱。正如大卫强占拔示巴之后,先知拿单对大卫说:「只是你行这事,叫耶和华的仇敌大得亵渎的机会。」(撒下十二14)
第四,当一位信徒犯罪,特别是外面行为上的罪,最主要的亏损,是他自己的灵命。因为他犯罪时,犯罪必耽误了他前面的灵程。一个立即发生的结果,就是断绝了与神的交通。基督徒能与神交通,是最荣耀的权利,也是最大的福气。可是他如果犯了罪,就立刻失去了与神的交通。圣灵在他里面为他担忧,生命在他里面感觉不适,他的喜乐失去了。并且,无法与其他信徒在光明中相交。
第五、信徒犯罪,不但是个人受亏损,最重要是使神的国度、基督的荣耀受亏损。 首先,是仇敌——撒旦,有机会攻击及破坏教会。旧约中亚干犯罪,使以列民受亏损。仇敌也会利用这个污点使教会全体受污染,因为罪会像大麻疯一样传染,这就是使徒行传中亚拿尼亚被神击杀之原因。其次,信徒犯罪,也连累了教会的团契,使整个团契受污染,失去神的同在。这样的团契必不能得神的祝福。
有时会遭受到一个不可弥补的损失。如以色列人在旷野四十年一直犯罪,最后他们尸首倒毙在旷野不得进迦南。(来三7-19)意思是,他们终其一生无法进入神的荣耀;这种亏损是永远的亏损了。
所以,得救以后若再犯罪,是一件十分严重的事!我们千万不要放松我们的行为,千万不要容让罪在我们身上有机会及地位。
主担当了一切的罪,要解决这一个问题,第一件事必须看见:当主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,他担当了我们一切的罪。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替我们担当的,是包括了所有的罪。我们一生所犯的罪,不论是已过的、现在的和将来的,主在十字架上完全替我们担当了。(约一29)但有一个必要条件是,必须认罪。
但是,当我们信主的那一天,神来光照我们的时候,我们所感觉的一切罪,是指我们信主那一天以前所有的罪。我们只能感觉神所光照我们的罪,不能感觉我们所没有犯的罪。所以主耶稣的担当罪,和我们的感觉罪不一样。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担当了我们所有的罪,而我们只看见我们从前所已经犯的罪。
参、需要认罪悔改
上面是说到主的救赎和担当一方面。在我们这一方面应该怎样呢?
约翰说:「我小子们哪,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,是要叫你们不犯罪。若有人犯罪,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,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。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,不是单为我们的罪,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。」(约壹二1-2)
约翰一书第一章九节也告诉我们:「我们若认自己的罪,神是信实的,是公义的,必要赦免我们的罪,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。」这里的「我们」,是指着信徒说的,不是指罪人说的。信徒犯了罪,必须认罪,才能得着赦罪。信徒犯了罪,不是不理就算了,不是把罪遮掩起来。箴言二十八章十三节说,「遮掩自己罪过的,必不亨通;承认离弃罪过的,必蒙怜恤。」信徒犯了罪,必须把罪承认出来,不要给罪起一个好听的名字来原谅自己,或怪罪别人及环境。比方说,撒谎是罪,你撒了谎,你就应该承认你是犯了罪。你不要说,「我说话稍微多(或者少)说了一点;」你要说,「我犯了罪。」你不能用别的话来解释,来遮掩。你要在神面前承认你是犯了撒谎的罪,你要定撒谎为罪。主耶稣对门徒们也曾如此说:「你们的话,是,就说是;不是,就说不是;若再多说,就是出于那恶者。」(太五37)如果用别的话来遮掩,必是在所犯的罪外,又多了一样谎言的罪。
切实认罪
「我们若认自己的罪,神是信实的,是公义的,必要赦免我们的罪,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。」(约壹一9)
一般基督徒往往不知道,他与生俱来便有掩饰罪减轻它的倾向,或者当他想求告神,接近神才想起除去罪。有时他想用悔改、自责、其他善行来遮盖,或漠视面临的试探的态度,或者用他过去的成就,将来的愿望来遮掩自己的罪。
初信的信徒,如果想享受完全得赦免的喜乐,就要看你认罪的态度是否正确。若存心真诚,会得到做神儿女最大的祝福,灵命也因此扎根更深,更有力量。
肆、脱离罪的习惯及捆绑
一、脱离罪的习惯
初信的基督徒,在信主前从家庭、社会及个人就养成了许多罪的习惯,如说谎、生气,不饶恕等这些恶习,信主之后,就要立志把它们戒掉,如果是根深蒂固,就要花精神及时间把它除掉。如果,我们立志培养良好的灵修及生活习惯,必更快脱离。
首先,要注意哪些罪是时常犯的罪,要反省,这个罪是在何种情况发生,找出其原因,对症下药,除去其原因,不要只注意认罪,只是治标而不治本。例如,「生气」这件事,有千百种原因,有人因钱财上太过小气,有人因太注重自己的体面,也有人太过于要求别人照自己的标准行事,这些事,在与人相处时必发生不满意的事而「生气」。
其次,当追求圣灵的同在、平安和引导,让圣灵来管理自己的心思、意念及行动。在凡事专心寻求谦卑及神的荣耀,如此,必不给肉体和罪有机可趁,被引诱去犯罪。
最后,信徒应该有属灵的年长及同伴彼此学习,对付自己的罪;彼此代祷及认罪,保守自己在神的光中。使徒雅各说:「所以你们要彼此认罪,互相代求,使你们可以得医治。义人祈祷所发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。」(雅五16)
二、脱离罪的捆绑
犯罪除了对付「罪的习惯」以外,还有信心的功课,就是认识基督十字架的救赎,和圣灵的大能,使我们脱离「恶性」捆绑的一面。(罗八1-4)基督十字架的救赎,除了宝血洗净我们的罪行外;他的身体被钉在十字架上,是为要把我们的肉体,连同肉体的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。(加五24、罗六6)使我们与里面的罪性断绝关系,只要我们天天与主同行,与信徒相交,随从圣灵行事,必不再受它的捆绑。(加五16)
所以,保罗说:「这样,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;向神在基督耶稣里,却当看自己是活的。」(罗六11)我们要根据神在基督所完成的救赎中,向捆绑我们的「罪性」,如生气、脾气、贪心等宣告我们向它的权势是死的。在消极方面,向神我们要宣告,我们的旧人在基督里已经与基督同钉了。积极方面,常将肢体献给神做义的器具。(罗六11-14)如此,圣灵必把我们从罪的权势中释放出来,使我们脱离罪和死的律,(罗八1)让我们能行走在圣灵所赐的自由中。
伍、行走光明的道路
前面,我们论到信徒犯罪的解决方法,这是初信信徒应有的认识。但我们要更进一步知道,信徒犯罪的根源及解决之道。
从以色列人出埃及走旷野的历程,我们知道,凡是没有奉献,撇下世界、肉体及老我的信徒,就是活在「肉体情欲」的生命中,这样的信徒,要靠自己肉体努力来胜过世界、肉体及撒旦的诱惑,而不犯罪是不可能的。
主耶稣的门徒也是一样,他们因奉献蒙召作主的门徒,与主同行,每日在主带领下才能蒙召来过圣洁的生活。如主耶稣所说:「我是世界的光。跟从我的,就不在黑暗里走,必要得着生命的光。」(约八12)由此可见,在生命的光中行走的条件就是跟从主耶稣,作他的门徒。
每位与基督同行的信徒,必被引导进入敬虔与节制的生活。因为每一位信徒的旧人仍旧存在,唯有借着敬虔与节制的生活,才能胜过世界、肉体的情欲,过喜乐圣洁的生活,而不活在罪的捆绑中。
最后,信徒跟从主必须加入「爱的团契」,在肢体相交、相助中得蒙保守,这是神所定的法则。因为,没有一位信徒能离开基督的身体,活在元首治理之下。以弗所书四章说:「凡事长进,连于元首基督,全身都靠他联络得合式,百节各按各职,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,便叫身体渐渐增长,在爱中建立自己。」(弗四15-16)
结语:
一个神的儿女犯了罪,如果不承认,如果继续在那个罪里,他在神面前就失去了交通。他与神没有交通,他在良心里有一个漏洞,他在神面前就不能完全的自由、平安及喜乐。大卫认罪及悔罪后,是到了恢复犯罪之前的喜乐和满足。(诗三十二7、11、五十一8)。也许他也能与神交通,但是他会觉得这个交通不畅快,他会觉得痛苦。比方说,一个孩子在外面作了一件不好的事,回到家里去,只要父亲不与他说话,他在家里就觉得味道不对,他不能与父亲有亲密的交通,他知道在里面有了间隔,这就是失去交通的痛苦。
恢复的路只有一条,就是我们到神面前去承认我们的罪,并且也相信主耶稣基督已经作了我们的中保,已经担当了我们一切的罪。我们要在神面前谦卑的承认我们的失败、我们的不行;仰望主叫我们下一次走在路上的时候,能够不骄傲、不随便,能够学习在那里看见,我们不比任何人好,在任何的地方,都有跌倒的可能,求神怜悯我们,叫我们一步一步的往前去。这样一认罪,我们在神面前就立刻恢复了交通,以往所失去的喜乐和平安也都回来了。
最后,我们还是要说,基督徒不应该犯罪。犯罪是一件叫我们受痛苦、受亏损的事。但愿神怜悯我们,保守我们,使我们在与神不断的交通中,一直往前去!
陆、认罪的见证:
一、【基督为罪流血】─母亲指头所流的血
印度的孙大信说过一个故事,某地法律有一条规,凡赌博的,应罚五百卢比。一次,官吏捉住两个少年赌徒,把他们下在监里。其中一个是财主的儿子,一个是乡间的穷人。五百卢比在财主原不算什么,立时缴纳就被释放了。但是穷人无法缴纳,只得留在监里。他的母亲终日劳苦,替人搬运石头,为要凑足钱财,去缴罚款。石头砸伤她的手,就流出血来。从监狱的窗口,少年赌徒看见了母亲的手,就问她说:「母亲,你手上是什么伤?你指头上哪来的血?」母亲就把所作的事仔细告诉了他。最后她积攒了五百卢比,把她儿子救了出来。有一天,那个财主的儿子遇见了他,又邀他去赌博。他回答说:「从今以后,我不能再做那事了。你的赦免来得很容易;我却因着母亲的工作辛苦,并她受伤流血才得释放。这种使我母亲忍痛受苦的玩意,我连看也不愿再看了。」信徒若是想起主在十字架上流血痛苦的光景,必定不愿意再去随便犯罪了。
二、【成圣的生活】─悔改直到天堂门口
腓力亨利是主大用的仆人。有一青年问他:「一个人必须悔改多长多久呢?你的意思是否要自己一直的悔改呢?」亨利回答说:「我盼望带着我的悔改直到天堂门口。我每天发现我的罪,并且我也觉得需要悔改。我的意思乃是借着神的帮助,带着我的悔改直到天堂门口。」保罗说:「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。」我们每一个罪,岂不都有一个声音催促我们悔改么?
三、【逃避小罪、对付罪】─射死一只鸭子
一位牧师居住非洲传道。那里生活便宜,请了几个工人。一个黑人小孩会拿橡皮筋作成弓箭,射无不中,十分好玩。一天,一箭射死一只鸭子。不得了,主人若要他赔,他赔不起,怎么办呢?想了一个办法,快快挖了一个坑,把那死鸭埋掉。虽然没人看见,心里却是常常不安,时时记起那只鸭。一天,厨子对他说:「你去替我挑水。」他说:「挑水不是我的事。」厨子说:「你要小心阿,你射死鸭子,我要告诉主人。」他害怕了,快快去挑水。厨子叫他去劈柴。他说:「我没有力。」厨子说:「你射死鸭子,我去告诉主人。」他又害怕,就去劈柴。天天作厨子的奴仆。心里又不安,因为有死鸭子。一天,他到主人面前跪下流泪。主人问什么事。他就告诉主人怎样射死一只鸭子,怎样把它埋掉了。主人说:「知罪认罪,我赦免你。」他心里从此平安了。有一天,厨子叫他挑水。他说:「我不挑。」厨子问他记不记得那只死鸭子。他说:「我不怕你。」厨子说:「我去告诉主人。」他说:「你去告吧!我不怕。我认了罪,我心平安了。」信徒有罪若是不肯承认,会受魔鬼控告,心里不安,以致落在牠的手中;什么时候向主一认罪,心里立刻就会得到平安,那恶者也就无能为力了。
四、【得救与认罪悔改】─见人问得救
山东平度地方大复兴是有一位孟教士所带来的,她传道了许久,一天,感觉需对信徒讲罪。但她从小就是基督教家庭得救的人,对罪没有什么经历。她就开始祷告。祷告了若干日以后,忽然有一天,圣灵给她看见大异象,看见罪的污秽可憎,看也是罪,闻也是罪,坐也是罪,整个人都在罪的空气里面,非常厌恶。
她与宣教士的姊妹经过长达二十年的祷告,从此以后,讲道改了题目,每次讲台都是讲罪,极有圣灵的能力,摸着人的最深处,带进了那个地方的一次大复兴。
有一次,侯秀英姊妹的三哥前去参加那次特别聚会。会后孟教士就走上来问他说:「你得救了没有?」他说:「得救了。」孟教士说:「听听你的声音不像是得救的。」第二天照样又捉住他,问他得救没有?他说:「得救了。」孟教士就说:「看看你的眼睛,还是死的,不像得救的,还有罪。」第三天仍旧找他问了一阵。他被她找得非常厌烦,自己也觉得眼睛是死的。他这人的品行在世人眼中算是一个好人。在那一天,他就回家求神光照。结果圣灵把他所犯的罪陈列在他面前,好像流水账一样,越看越觉得污秽。他就认罪悔改。末了圣灵又给他看见十字架的拯救,耶稣基督的血洗净了所有的罪。他得到一个大释放。第四天再去聚会之时,他说,我不告诉孟教士,我已清楚得救;我要她对我说我是得救了。到第四天,他坐在前排听道。孟教士又找到他,对他说:「恭喜你,你真是蒙恩得救了。」
五、【认罪与洁净】─三个金镑十八个先令
英国的传道人梅尔博士(F.B. Meyer),有一次讲道,忽然莫名其妙的指着台下听道的人说:「看哪!这里有一个少年人,偷了他主人三个金镑十八个先令,他若不去偿还,永远没有平安。」到了第二天,果真有一少年,来见梅尔弟兄说:「昨天你在台上所说的人就是我,我实在曾经偷了主人三个金镑十八个先令,心里一直没有平安。看哪,这是一张支票,我要以此全数偿还。」这些赔偿的事,乃是神所喜欢的,也常是圣灵所特作的工。因为所有用不义、不正当的方法得来的东西,在我们得救的人手中,都像摸了尸首一样,使我们不能好好过属灵的生活。所以我们应该清理一切不义的财物,按着正路一一偿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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