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基督超越的职任(来七20-28)| 陈詠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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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3日(周五)灵修进度

【经文】希伯来书七章20-28节

再者,耶稣为祭司,并不是不起誓立的。21 至于那些祭司,原不是起誓立的,只有耶稣是起誓立的;因为那立他的对他说:「主起了誓,决不后悔,你是永远为祭司。」22 既是起誓立的,耶稣就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。23 那些成为祭司的,数目本来多,是因为有死阻隔,不能长久。24 这位既是永远常存的,他祭司的职任就长久不更换。25 凡靠着他进到 神面前的人,他都能拯救到底;因为他是长远活着,替他们祈求。26 像这样圣洁、无邪恶、无玷污、远离罪人、高过诸天的大祭司,原是与我们合宜的。27 他不像那些大祭司,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,后为百姓的罪献祭;因为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,就把这事成全了。28 律法本是立软弱的人为大祭司;但在律法以后起誓的话,是立儿子为大祭司,乃是成全到永远的。  

【纲要主题】15基督超越的职任

中心节: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,他都能拯救到底;因为他是长远活着,替他们祈求。(来七25)

引言:在讨论基督祭司职分的超越性,请注意下列的要点:(一)旧约的律法既是没有功效的,就必须以另一些事物来代替,惟有基督才能担此重任(18-19节)。(二)基督是能拯救到底的大祭司(23-25节):亚伦制度下的祭司是会死的,所以要不断更换,不可恒久作为倚靠。惟有基督,祂不但是永存的,更是永远不变的,因此可以作为我们永远的倚靠,能救我们到底。(三)祂为大祭司有优美的品格(26节):祂乃是绝对圣洁,毫无邪恶,亦是毫无玷污的。(四)基督的死乃是甘愿,是为着赎罪而作的(27-28节):祂所献之祭是最宝贵的,成全到永远的。

经文纲要

一、基督是更美之约的中保(20-22节)

1.基督是神起誓立的(20-21节)

2.基督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(22节)

二、基督是永远长存的救主(23-24节)

1.亚伦子孙的祭司不能长久(23节)

2.基督的祭司职任「长久不更换」(24节)

三、基督是完全且合宜的大祭司(25-28节)

1.基督是完全能力的大祭司(25节)

2.基督是完全生命的大祭司(26节)

3.基督是完全献祭的大祭司(27节)

4.基督是完全被立的大祭司(28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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