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3日(周一)灵修进度
【经文】利未记五章1-13节
「若有人听见发誓的声音(或译:若有人听见叫人发誓的声音),他本是见证,却不把所看见的、所知道的说出来,这就是罪;他要担当他的罪孽。 2 或是有人摸了不洁的物,无论是不洁的死兽,是不洁的死畜,是不洁的死虫,他却不知道,因此成了不洁,就有了罪。 3 或是他摸了别人的污秽,无论是染了甚么污秽,他却不知道,一知道了就有了罪。 4 或是有人嘴里冒失发誓,要行恶,要行善,无论人在甚么事上冒失发誓,他却不知道,一知道了就要在这其中的一件上有了罪。 5 他有了罪的时候,就要承认所犯的罪, 6 并要因所犯的罪,把他的赎愆祭牲―就是羊群中的母羊,或是一只羊羔,或是一只山羊―牵到耶和华面前为赎罪祭。至于他的罪,祭司要为他赎了。 7 「他的力量若不够献一只羊羔,就要因所犯的罪,把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带到耶和华面前为赎愆祭:一只作赎罪祭,一只作燔祭。 8 把这些带到祭司那里,祭司就要先把那赎罪祭献上,从鸟的颈项上揪下头来,只是不可把鸟撕断, 9 也把些赎罪祭牲的血弹在坛的旁边,剩下的血要流在坛的脚那里;这是赎罪祭。 10 他要照例献第二只为燔祭。至于他所犯的罪,祭司要为他赎了,他必蒙赦免。 11 「他的力量若不够献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,就要因所犯的罪带供物来,就是细面伊法十分之一为赎罪祭;不可加上油,也不可加上乳香,因为是赎罪祭。 12 他要把供物带到祭司那里,祭司要取出自己的一把来作为纪念,按献给耶和华火祭的条例烧在坛上;这是赎罪祭。 13 至于他在这几件事中所犯的罪,祭司要为他赎了,他必蒙赦免。剩下的面都归与祭司,和素祭一样。」
【纲要主题】11赎愆祭—认罪恢复交通(一)
中心节:至于他在这几件事中所犯的罪,祭司要为他赎了,他必蒙赦免。剩下的面都归与祭司,和素祭一样。(利五13)
引言:本段经文道出未尽全力的罪,这包括几方面(1-5节):1)不尽本分,例如应作见证而不肯挺身而出;2)不够谨慎,例如行动疏忽,染了污秽;3)不愿约束,例如未详细考虑寻求就随便起誓。以上犯罪者需要献上赎愆祭牲―就是羊群中的母羊,或是一只羊羔,或是一只山羊―牵到耶和华面前为赎罪祭。他的力量若不够,神为较贫困的人提供另一些可献的祭,可以献斑鸠、雏鸽或是用「伊法十分之一」约相等于一公升细面,但祭物上不可加上油和乳香。这样救赎和赦罪并不会减少,因为神看人的内心,并因为所有赦罪,最终都是根据基督所献上的那永恒的祭,而不是根据罪人可负担的任何祭物的相对价值。
经文纲要
一、从生活误犯的罪孽赎罪(1-5节)
1.有确实的证据而不作见证(1节)
2.意外沾染不洁(2-3节)
3.冒失发誓而没有履行誓言(4节)
4.他必须「承认所犯的罪」(5节)
二、按能力献的几样供物(6-13节)
1.生活富裕的要献羊(6节)
2.力量不足的可献鸟(7-10节)
1)献两只斑鸠或是雏鸽(7节)
2)献第一只鸟为赎罪(8-9节)
3)献第二只鸟为燔祭(10节)
3.生活贫穷的只献面(11-13节)
1)不加油与乳香(11节)
2)取出一把面焚烧(12节)
3)余下归为祭司(13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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