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祭司的享用与职分(利七28-38)| 陈詠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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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3日(周四)灵修进度
【经文】利未记七章28-38节
耶和华对摩西说: 29 「你晓谕以色列人说:献平安祭给耶和华的,要从平安祭中取些来奉给耶和华。 30 他亲手献给耶和华的火祭,就是脂油和胸,要带来,好把胸在耶和华面前作摇祭,摇一摇。 31 祭司要把脂油在坛上焚烧,但胸要归亚伦和他的子孙。 32 你们要从平安祭中把右腿作举祭,奉给祭司。 33 亚伦子孙中,献平安祭牲血和脂油的,要得这右腿为分; 34 因为我从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,取了这摇的胸和举的腿给祭司亚伦和他子孙,作他们从以色列人中所永得的分。」 35 这是从耶和华火祭中,作亚伦受膏的分和他子孙受膏的分,正在摩西(原文是他)叫他们前来给耶和华供祭司职分的日子, 36 就是在摩西(原文是他)膏他们的日子,耶和华吩咐以色列人给他们的。这是他们世世代代永得的分。 37 这就是燔祭、素祭、赎罪祭、赎愆祭,和平安祭的条例,并承接圣职的礼, 38 都是耶和华在西奈山所吩咐摩西的,就是他在西奈旷野吩咐以色列人献供物给耶和华之日所说的。
【纲要主题】19祭司的享用与职分
中心节:因为我从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,取了这摇的胸和举的腿给祭司亚伦和他子孙,作他们从以色列人中所永得的分(利七34)
引言:在平安祭中,最好的部分如脂油、腰子是献给神,祭司可取得的部分──「胸」(30节)和「右腿」(33节)。胸要作为「摇祭」,可能指祭血要在祭坛上作前后的摇摆,也许是象征把祭血献给神,后再取回。腿要作为「举祭」(34节)。其余部分皆归献祭的人,可以与亲友共食;这也预表基督在十架流血,成就了和平,使人与神和好,可以与神相交,并与人和好、相交与分享。献平安祭的人应当靠主得以与神和好、与人和睦,并有内心的平安,藉着十字架所成就的和平,除去与神、与人中间一切的间隔,在主里面、在宝血底下有平安。
经文纲要
一、祭司得祭物的部分(28-34节)
1.献平安祭给耶和华(28-29节)
2.胸在耶和华面前作摇祭(30-31节)
3.平安祭右腿作举祭(32-33节)
4.这摇的胸和举的腿给祭司(34节)
二、祭司得祭物的时期(35-36节)
1.祭司受膏的分(35节)
2.在受膏时得祭物(36节) 
三、最后作的结论(37-38节)
1.五祭条例与圣职承接(37节)
2.献供物给耶和华之日(38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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