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心系主话克胜情欲(箴六20-35)| 陈詠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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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经文】箴言六20-35

20 我儿,要谨守你父亲的诫命;不可离弃你母亲的法则(或译:指教), 21 要常系在你心上,挂在你项上。 22 你行走,它必引导你;你躺卧,它必保守你;你睡醒,它必与你谈论。 23 因为诫命是灯,法则(或译:指教)是光,训诲的责备是生命的道, 24 能保你远离恶妇,远离外女谄媚的舌头。 25 你心中不要恋慕她的美色,也不要被她眼皮勾引。 26 因为,妓女能使人只剩一块饼;淫妇猎取人宝贵的生命。 27 人若怀里搋火,衣服岂能不烧呢? 28 人若在火炭上走,脚岂能不烫呢? 29 亲近邻舍之妻的,也是如此;凡挨近她的,不免受罚。 30 贼因饥饿偷窃充饥,人不藐视他, 31若被找着,他必赔还七倍,必将家中所有的尽都偿还。 32 与妇人行淫的,便是无知;行这事的,必丧掉生命。 33 他必受伤损,必被凌辱;他的羞耻不得涂抹。 34 因为人的嫉恨成了烈怒,报仇的时候决不留情。 35 甚么赎价,他都不顾;你虽送许多礼物,他也不肯干休。

【纲要主题】11心系主话克胜情欲

中心节:我儿,要谨守你父亲的诫命;不可离弃你母亲的法则,要常系在你心上,挂在你项上。(箴六20-21)

引言:对行为守正的信徒,这段经文好像与他们相去甚远,无甚关系;但「性」观念之于现今的社会,已被歪曲至是非不分的地步,试想现今所谈的婚外情、未婚妈妈、试婚、婚前性行为、离婚、同性恋等等,在在岂不或多或少涉及「性」方面的问题,但没有一公认的标准,以致男女之间的性关系变成罪恶的渊源之一。作为基督徒,个人在性方面固然要有合乎圣经的标准,也当以此作为批判社会狂焰的立论,以期制衡色欲横流的社会风气。

经文纲要:

一、谨守诫命心系项上(20-23节)

1.谨守父母亲的教导(20节)

2.系在心上挂在项上(21节)

3.行走躺卧得蒙保守(22节)

4.诫命是灯法则是光(23节)

二、逃避色诱不恋美色(24-26节)

1.远离恶妇谄媚舌头(24-25节)

2.妓女淫妇咋干人命(26节)

三、克胜欲火免火上身(27-29节)

1.怀里搋火炭上行走(27-28节)

2.亲近他妻不免受罚(29节)

四、切忌偷情必受伤损(30-35节)

1.盗贼犯罪赔还七倍(30-31节)

2.行淫羞耻不得涂抹(32-33节)

3.行淫之罪难以补偿(34-35节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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