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8生活品德条例(利十九1-14)| 陈詠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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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3日(周三)灵修进度
【经文】利未记十九章1-14节
耶和华对摩西说: 2 「你晓谕以色列全会众说:你们要圣洁,因为我耶和华―你们的 神是圣洁的。 3 你们各人都当孝敬父母,也要守我的安息日。我是耶和华―你们的 神。 4 你们不可偏向虚无的神,也不可为自己铸造神像。我是耶和华―你们的 神。 5 「你们献平安祭给耶和华的时候,要献得可蒙悦纳。 6 这祭物要在献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吃,若有剩到第三天的,就必用火焚烧。 7 第三天若再吃,这就为可憎恶的,必不蒙悦纳。 8 凡吃的人必担当他的罪孽;因为他亵渎了耶和华的圣物,那人必从民中剪除。 9 「在你们的地收割庄稼,不可割尽田角,也不可拾取所遗落的。 10 不可摘尽葡萄园的果子,也不可拾取葡萄园所掉的果子;要留给穷人和寄居的。我是耶和华你―们的 神。 11 「你们不可偷盗,不可欺骗,也不可彼此说谎。 12 不可指着我的名起假誓,亵渎你 神的名。我是耶和华。 13 「不可欺压你的邻舍,也不可抢夺他的物。雇工人的工价,不可在你那里过夜,留到早晨。 14 不可咒骂聋子,也不可将绊脚石放在瞎子面前,只要敬畏你的 神。我是耶和华。
【纲要主题】48生活品德条例
中心节:你晓谕以色列全会众说:你们要圣洁,因为我耶和华——你们的神是圣洁的。(利十九2)
引言:本章记载了神对会众在生活上、信仰上、交往上等等的品德要求——当守条例,成为圣洁。本章特别强调「我是耶和华」这个语句,一共出现15次之多,说明书中的条例禁令是何等重要,会众不可不听。在每一条条例中,都体现和证实了神是圣洁之神,对他的子民的要求也是要圣洁。以色列民各种行为的条例列出如下:1)要孝敬父母(五诫);2)要守神的安息日(四诫);3)不可拜偶像(二诫);4)不可在第三天吃平安祭的祭物(5-8节);5)不可偷盗(八诫);6)不可指着神的名起假誓(三诫);7)不可欺骗、抢夺或扣留工人的工资(13节);8)使聋子或瞎子绊倒必受到谴责(14节)。
经文纲要
一、诫命生活条例(1-8节)
1.要成为圣洁(1-2节)
2.要孝敬父母(3节)
3.要守安息日(3节)
4.要不拜假神(4节)
5.要向神献祭(5-8节)
二、品行生活条例(9-14节)
1.怜悯穷人的表现(9-10节)
1)不割尽田角庄稼(9节)
2)不摘尽葡萄果子(10节)
2.不得罪人的表现(11-14节)
1)不偷盗、不欺骗、不说谎(11节)
2)不假誓、不亵渎(12节)
3)不欺压、不抢夺(13节)
4)不咒骂、不绊脚 (14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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